在所有的環境檢測項目中,對于水質檢測來說,掌握各類污水是否達到相應排放標準就顯得尤為重要。但想要獲得準確的污水參數,水質檢測時就必須要掌握污水采樣的方法。
1.水質檢測時污水采樣位置怎么選擇
(1)..類污染物:含有此類污染物質的污水,不分行業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納水體的功能類別,一律在車間或車間處理設施排放口取樣。..類污染物是指能在環境或動物體內蓄積,對人體健康產生長遠不良影響,包括:總汞、烷基汞、總鎘、總鉻、六價鉻、總砷、總鉛、總鎳和苯并花。
(2)第二類污染物:指其長遠影響小于..類污染物質的環境污染物。檢測這一類污染物時,在排污單位的排出口取樣。除..類污染物以外的其他檢測項目一般都按照本要求選擇采樣點位置,第二類污染物指的是pH、色度、懸浮物、石油類、揮發酚、硫化物、氨氮、氟化物、磷酸鹽、甲醛、苯胺類,硝基苯類、陰離子表面活性劑、銅、錳等。
2.污水采樣點的設置要求
(1)在排污管道或排污渠道采樣,采樣點應在管道或渠道平直、水流穩定的部位。
(2)當廢水以水路形式排放到公共水域時,為了不使公共水域的水倒流進排放口,在污水排放口應按照相關規定設置適當的逆流堰,而采集點應不設在堰溢流處。
(3)為了解廢水的處理效果,可在處理設施的進水口和出水口同步進行采樣。
3.污水采樣的時間和頻次
(1)監督性監測:地方環境監測站對污染源的監督性監測每年不少于1次,如果被國家或地方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列為年度監測的重點排污單位,應該增加到每年2-4次。因管理或執法的需要所進行抽查性監測或對企業的加密監測由各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確定。
(2)排污單位為了確認自行監測的采樣頻次,應在正常生產條件下的一個生產周期內進行加密監測,一般污水監測周期在8h以內,每小時采樣1次,周期大于8h的,每2h采樣1次,但每個周期采樣次數不小于3次,另外根據管理的需要進行污染源調查性監測時也可以按照此頻次進行采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