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態環境部、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和中國海警局聯合印發《
重點海域綜合治理攻堅戰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對“十四五”時期渤海、長江口-杭州灣和珠江口鄰近海域等三大重點海域綜合治理攻堅行動的總體要求、主要目標、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等作出了部署安排。
《行動方案》提出,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因地制宜、分區施策,陸海統籌、綜合治理,系統保護、協同增效,落實責任、合力攻堅的基本原則,深入打好重點海域綜合治理攻堅戰,實現“十四五”時期三大重點海域生態環境持續改善、陸海統籌的生態環境綜合治理能力明顯增強、人民群眾臨海親海的獲得感和幸福感不斷提升。
《行動方案》提出,到2025年,三大重點海域水質優良(一、二類)比例較2020年提升2個百分點左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穩步推進,主要河流入海斷面基本消除劣V類,濱海濕地和岸線得到有效保護,海洋環境風險防范和應急響應能力明顯提升,形成一批具有全國示范價值的美麗海灣。
《行動方案》部署了四個方面的主要攻堅任務,包含8個專項行動和2項重要舉措。一是在陸海污染防治方面,立足三大重點海域生態環境稟賦和發展定位,開展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入海河流水質改善、沿海城市污染治理、沿海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海水養殖環境整治、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岸灘環境整治等7個專項行動。二是在生態保護修復方面,開展海洋生態保護修復專項行動,鞏固深化渤海生態保護修復成效,推進長江口-杭州灣、珠江口鄰近海域濱海濕地和岸線保護修復;加強區域珍貴瀕危物種及其棲息地保護;加強漁業資源養護。三是在環境風險防范方面,實施涉海風險源排查檢查、環境風險隱患整治、海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管能力建設等重要措施。四是在美麗海灣建設方面,實施“一灣一策”海灣綜合治理,推進美麗海灣建設、海灣生態環境常態化監測監管等重要措施。
《行動方案》要求,各有關部門和沿海地方要加強組織領導和監督評估,以“2+24”沿海城市及其管理海域為重點,貫徹落實“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總體要求,建立督導幫扶和監督評估推進機制,強化科技支撐,加大資金保障,切實加強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促進形成深入打好重點海域綜合治理攻堅戰的各方合力,確保各項攻堅任務措施落實見效。
本文轉自: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